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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鱼网页版登录界面-乐鱼(中国) 受兴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XGJMZ201812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7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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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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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具备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局出具的备案回执。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0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鱼网页版登录界面-乐鱼(中国) 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沿江西路4-11号)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购买询价文件报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
七、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15:30时(注15: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沿江西路4-11号。
九、询价时间:2018年12月13日15:30时。
十、询价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沿江西路4-11号。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2月05日至2018年12月0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兴宁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子坤
联系电话:0753-3236383,13560950666
邮 编:514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乐鱼网页版登录界面-乐鱼(中国)
联系人:巫先生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沿江西路4-11号。
联系电话:0753-2281389
传 真:0753-2281389
邮 编:5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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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5日
中昕国际建设咨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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